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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人说“法”丨“小切口”立法,为征兵提质定下硬规矩

2026年01月28日 09:29 来源:广西云-广西日报 作者:严露 编辑:李勤虹

征兵工作是国防和军队建设的源头工程、基础工程、战略工程。把人民军队建设成为世界一流军队,必须有高素质兵员作支撑。2025年11月27日,自治区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一次会议表决通过新修订的《广西壮族自治区征兵工作条例》,自2026年1月1日起施行。条例贯彻习近平强军思想,立足广西实践需求,以提升兵员征集质量为核心,着力解决我区征兵工作存在的现实问题,与国家兵役制度改革要求相衔接,将有力保障我区征兵工作顺利实施。

坚持问题导向,突出地方立法特色。立法过程中,坚持从地方实际情况出发,实践需要几条就写几条,过滤掉了大部分原则性、宣示性规定,摒弃了必须与上位法的框架结构保持一致的做法,调整为“小切口”立法,条例最终仅29条,不分章节。条例强化征兵工作的组织领导,为进一步做好我区征兵工作,顺利完成征兵工作任务,提供强有力的组织保障。为了方便群众办事,条例规定,征集任务数较少的县(市、区),可以由设区的市人民政府征兵办公室会同同级人民政府卫生健康部门划片集中设立征兵体检站。

坚持集思广益,凝聚立法共识。在修订过程中,自治区人大常委会法工委坚持全程参与,在自治区司法厅审查阶段即派员提前介入,就草案的框架结构、主体内容、立法方向等重大问题提出了意见建议,达成共识,有效提升修订工作的质效。一审后,法工委带着问题深入基层开展立法调研,面对面听取基层人民武装部、高校征兵工作人员和群众的意见建议,将群众的呼声转化为立法的考量,积极回应群众关切。调研中,针对群众反映的担心征兵工作中存在“走后门”“跑关系”等现象,为此条例增加了廉洁征兵的规定。还有群众提出,希望在参加兵员征集活动时,有关部门能够提供相应的权利保障。经研究认为,鉴于我区各地经济社会发展水平存在差异,自治区不作统一要求,授权各地根据实际情况出台相关激励政策更具可操作性。条例对此作了相应规定。

坚持恪守立法权限,贯彻兵役制度改革。征兵工作的事权绝大部分属于国家事权,地方立法空间比较有限。在修订工作开展过程中,自治区人大常委会法工委逐渐理清思路,聚焦征集高质量兵员这一基本任务,对于上位法已经作了比较系统规定的内容,在地方立法中尽量不再重复规定。例如,审议中有委员提出希望增加军人权益保障方面的内容,提升军营对青年人的吸引力。法工委通过调研和研究发现,国家法律已经对军人服役期间和退役后的权益保障作了全面规定,地方的任务主要是贯彻落实,经充分说明后得到理解赞同。

(作者单位:自治区人大常委会法工委法规四处)

报纸版面截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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