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网广西频道12月5日电(记者王志伟)12月5日,记者从广西环保部门了解到,广西近日公布了主要污染物总量减排工作考核方案,将对各设区市人民政府“十一五”期间主要污染物总量减排目标完成情况进行考核。考核结果经自治区人民政府审定后,将作为对各设区市人民政府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综合考核评价的重要依据,实行问责制和“一票否决”制。
主要污染物是指化学需氧量和二氧化硫。根据方案,将考核主要污染物总量减排目标完成情况和环境质量变化情况;主要污染物总量减排措施落实情况;主要污染物总量减排统计、监测和考核“三大体系”建设和运行情况。
这次主要污染物总量减排考核,将采取核查档案资料、现场检查、重点抽查和数据核算相结合的方式进行。主要污染物总量减排年度考核评定采用量化计分方法,考核满分100分。得分90分以上为优秀,70分到90分为合格,70分以下为不合格。其中,年度化学需氧量或二氧化硫减排任务指标完成情况为否决性指标,未完成年度减排目标的直接认定为不合格。(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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