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社区告示:浪费(糟蹋)粮食是犯罪行为。

贴告示谴责浪费粮食。
10月20日,一名网友“心潭有月”在网上发帖,讲述了发生在西安明德门社区的馒头掉雨地无人拾的事,馒头的主人选择了舍弃,但该社区一位老人为此拾起馒头悬挂在了栅栏上,并张贴了一则告示,谴责浪费粮食是犯罪行为!老人的这则告示引来很多人的感慨和赞叹。
社区告示:
浪费(糟蹋)粮食是犯罪行为!
“浪费(糟蹋)粮食是犯罪行为!”——据网友“心潭有月”发帖说,这是一个张贴在明德门社区的告示。10月21日,记者在一家网站“陕西论坛”里看到了这则帖子,帖子的题目是《明德门社区的谴责浪费粮食告示》,发帖的网友署名为“心潭有月”。据其在名为“洗心斋”的博客上详细叙述说,社区里有家蔬果食品店,很多人每天都在那里买馒头。前几天下大雨,就出了这么一件事:有人刚刚买了4个1元钱的馒头,用塑料袋装着,走出店门不远不小心掉到地上了。本来是城市里的地面,也没泥土啥的,都是地砖或水泥路面,顶多有些雨水罢了,而馒头在塑料食品袋中,也无大碍。结果买馒头的人倒是干脆,转身返回去又重新买了馒头。于是,先前那一袋“可怜”的馒头就躺在塑料袋中在雨地里淋雨啦!
“心潭有月”在帖子中继续说,当时正是下班做晚饭时候,马路上人来人往,过往的叔叔阿姨、大爷大妈,还有蹦蹦跳跳刚放学的孩子们路过时,都要奇怪地看着这4个“可怜”的没人要的馒头,有指责馒头主人的,也有为时下这种风气叹息的……反正,这4个“可怜”的没人要的馒头在那躺了一晚上啊!
第二天一大早,75岁的程大爷晨练路过看到了这4个馒头,老人捡起了袋子,放在眼前仔细地看看,很激动,也许老人想起了多少年前的饥荒吧!老人啥话也没说,把这4个馒头挂在了街边栅栏上,匆匆回家了……
网友感慨发帖
写博客谴责浪费
这件事到这里并没有结束,“心潭有月”接下来的叙述更让人感慨不已。
紧接着,“心潭有月”特意给网上上传了两张照片,图片上是一小袋馒头挂在铁栅栏上,旁边一面墙上贴着一则题为《浪费(糟蹋)粮食是犯罪行为!》的告示。他在图说中注明:展览的馒头和程大爷的爱惜粮食呼吁告示。这则告示是用一张白纸写的,文字是手写体的字,有大半页。
因为是网友传的照片,照片中的告示文字不是很清晰,但记者能辨认出告示的题目和其中的只言片语。在告示中,这位程大爷简要地叙述了这4个馒头的来历,并说主人可能不小心掉了馍,还有“但你不要忘记了1962年一个馍……再说,还有塑料袋装着……”这样的词语,甚至还有程大爷情绪激动地指责“丧尽天良”这样的词语。底下许多内容无法看清,只能看到其中个别字句还画上了下划线。
“心潭有月”在博客中说:“虽然世间的物质财富是社会的资源,但每个人都是只有享用的资格而没有浪费的权利!何况还有那么多的人对于填饱肚子还是一种幻想!”
4个“可怜”馒头
在小区被“展览”两天
到底这4个“可怜”的馒头最终如何?“心潭有月”特意在博客里加了“备注”,说这4个“可怜”的馒头被展览了两天,后来不翼而飞!他猜测有三种可能:一是被哪位和程大爷一样爱惜粮食的好心人收走了;二是程大爷自己取走了(因为老人在告示中明确地说了,自己是因为要教育大家爱惜粮食才忍痛将这些馒头在此公示,过后若主人还不拿走,自己会拿回家食用);三是馒头的主人良心发现,自己拿走了。
“其实,我是多么希望是第三种猜测啊!”“心潭有月”感慨地如是说。本报记者 郭红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