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新闻网-当代生活报讯(记者潘晓明)最近几天,家住南宁市江南区的市民陆先生一回到家里,看着大厅却总是提心吊胆的。原来,他家挂在大厅天花板上的吊灯的一块玻璃板突然从天而降,大厅里到处散落的玻璃让人无处落脚。陆先生要求店家上门查看并退款,但却遭到店家拒绝。 用户:吊灯玻璃从天降 昨日下午4时,住在南宁星光大道一单位宿舍区的陆先生向记者说出了自己的烦恼。7月9日下午,他家大厅里突然“咣”的一声巨响,当时还在熟睡的陆先生的父亲从梦中惊醒。陆先生说,当时,他父亲还以为是窗户玻璃碎了,走进大厅一看就傻了眼,原本挂在吊灯上的玻璃部件落在地上, 灯下2米长的茶几上,有几块巴掌大的碎玻璃,棱角分明十分锐利,而在茶几旁的地面上,碎玻璃撒满一地。 事后,陆先生多次致电灯具店老板,希望上门查看并维修,但都被对方一口拒绝。陆先生拿出当初购买灯具的单据,表示自己是在2007年11月在人民中路一家灯具店内挑选的,花了170元钱,店老板当时为陆先生开了一张票据,并承诺电子管和镇流器保修一年。 灯具店:玻璃部件不属保修范围 11日下午5时,陆先生再次来到位于人民中路的一家灯具店,他认为灯具有质量问题,希望店家能更换灯具,或退还购买灯具的170元费用。但店老板则认为,灯具已经销售出去一年了,按照当初开单据上写的保修范围,只保修灯管和电子镇流器,保修期一年,至于灯具上的玻璃部件不属于保修的范围。灯具店最多只能送一块同样大小的玻璃板给陆先生。 店老板则认为,灯具上玻璃板掉落责任不在店家,有可能是安装不当造成掉落,灯具店不可能上门或全额赔偿,只会免费更换玻璃板。就此,双方争执不下,险些升级至发生肢体冲突,但都被旁人隔开。 工商:检测之后再处理 当日下午5时30分,记者与陆先生来到南宁市和平工商所。接到陆先生的投诉,该所一位姓王的工作人员立即将陆先生反映的情况做了记录。该所综合室的周副主任也表示,对于陆先生反映的情况,他们会认真处理,但灯具是否属于质量问题,需要店家或者陆先生将灯具送往质量监督部门进行检测,如果证明灯具损坏确实属于质量问题,工商部门将会受理该投诉,并依据有关法律对店家进行处罚。同时他还建议,消费者在购买灯具时,一定要认真查看灯具的包装和说明,同时确定保修的范围,消费者在购买物品时应多留个心眼,不要贪图一时的便宜而轻易购买。陆先生也表示,他会将破碎的玻璃收集,及时送交质量监督部门检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