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新闻晨报》6月26日报道,日前,教育部在其官方网站上公布新修订的《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征求意见稿)》,“保护学生安全”这一条被首次加入其中。据了解,上一次修订《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还是在1997年,在新形势下,社会各界要求重新修订该规范的呼声日高。 时代的发展,自然要赋予师德新的元素。毕竟,不同的社会发展阶段,对道德价值的认知也会有所不同。 师德是个好东西,不讲师德的老师肯定不是好老师。最近,关于“范跑跑”引发的种种争议,也很大程度体现了公众对提升师德的吁求。通过制度文本的修订,来弥补师德内容可能存在的缺陷,自然有利于师德的弘扬与落实。但是,制度文本绝不是万能的,制度文本的价值效用只能体现在实行上。我们现在必须警惕的是,这些制度有没有对教师形成“道德捆绑”?我们必须叩问的是,这些制度到底对教师群体能否产生足够的激励效应? 在今天,教师容易遭遇“道德捆绑”,这是一个不争的事实。社会对教师高要求,当然是值得理解的。但是,当前对教师的一些高要求,在不知不觉中,已经在为教师挖下“道德陷阱”。对此,很多人可能不予苟同。是呀,从理性经济人的角度考虑,谁不希望自己的教育投资,能遇上“人梯与蜡烛”这样的教师呢?可是,我们真的要回过头来想想,我们要子女站得高,飞得远,拥有闪亮的人生,就真的应该让那些老师付出“燃烧自己”的代价吗? 我曾经在一所国家重点示范性高中做过老师,走下讲台已有许多年,我越来越觉得自己没有底气与勇气去指摘教师所谓的道德缺陷,相反,我觉得教师仍然是当今中国最需要尊重的职业,教师仍然是中国人性最为光亮的群体,特别是,教师仍然是当前最需要权利保护的群体。 比如,教师加班,一天工作十几个小时,双休日对教师是一种奢侈的梦想,这已经成为很多地方的教育常态了,可是,这种明显违背《劳动法》,明显有悖于《教师法》中规定的休假权的现象,为什么得不到遏制呢?此外,克扣教师工资现象极度严重,一些教师处于不安全的教学环境,教育行政部门领导任意侵犯教师人格尊严,也都有悖于有关法律法规,但是,我们听到了多少教师维权的声音呢?如果教师连自身起码的权利都无法得到维护,我们又怎么指望在他们身上过度进行道德开发,能够真正发出所谓的人性光辉呢? 的确,我们从来都不缺少师德典型。孟二冬、谭千秋等已故教师用生命照亮了师德这两个字,令我们无限敬仰。他们把教书育人的使命留给了全天下活着的普普通通的老师,现在,如果说要让教师们在道德面前站起来,我们难道不更应该先让他们在权利面前站起来吗? 事实上,离开教师权利语境谈师德是奢侈的,只有站在权利基础之上的师德,才能真正发出人性闪亮的光辉。毕竟,只有让教师们成为真正具有民主与权利意识的现代公民,师德的制度文本才能获得真正需要的激励效应呀,我们的孩子才可能从他们身上获得自由之思想、独立之人格呀!(单士兵)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