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成都商报》6月25日报道,6月24日,陕西省林业厅一知情人士向记者透露,周正龙已于两周前因“私藏违禁物品”被陕西警方带走。据介绍,周已经向警方坦白了作假的过程,该虎照的原型,确实只是一张老虎图片。目前,对虎照和所有涉虎官员的调查已经基本结束,陕西方面正在研究对官员的处理意见。 这里有三点悬疑:其一,警方介入“周老虎”事件的案由咋成了“私藏违禁物品”?“周老虎”到底私藏了什么“违禁物品”?如果说警方急于获得“周老虎”制作假虎照的作案工具,那也只能是一些照相机、电脑以及用于剪辑、合成的软件等普通的机械或电子设备,根本不能算“违禁物品”。 其二,警方对“周老虎”采取强制措施,属于拘留还是逮捕?按理说,警方追查的重点是“周老虎”从林业厅拿到20000元奖金的情况。而林业部门这笔奖金的经办人周灵国却称自己正在陕北出差,什么都不知道。那么,警方仅仅为了一个奖金来源就拘传“周老虎”10多天时间,难道不怕万一定不了罪名,被“周老虎”反诉个超期羁押? 其三,警方有必要搞得如此神秘吗?“周老虎”案不同于其他需要在侦查过程中严格保密的较大刑事案件,应该说,其事件本身的来龙去脉并不复杂,只不过是人为因素导致一波三折罢了。“周老虎”已经向警方坦白了作假的过程,虎照的原型确实只是一张老虎图片。这是意料之中的事情,因为在此之前,包括李昌钰在内的专家和权威机构的鉴定结果都是一张假虎照。如果执法机关及早调查,恐怕“周老虎”早就守不住了,那些“挺虎派”也早土崩瓦解了。 不可否认,“周老虎”事件真相大白于天下,其意义远远超出事件本身,对于法治时代尊重与吸纳民意,提高政府部门的公信力有着十分难得的借鉴意义。但是在公权力介入事件的调查过程中,应依照法定程序,遵循公开原则,完全没有必要搞得神秘兮兮,将“周老虎事件调查案”弄成新的“周老虎”。 (梁江涛)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