韦绍行 增强政府提供基本公共服务能力,是十七大对于建设服务型政府提出的核心任务。我国现阶段的基本公共服务是指在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基本框架初步建立但还需继续完善的条件下,政府为实现社会的公平和公正目标,通过完善财政体制和提供财政保障使不同地区政府确保本地区居民有机会、有能力、有权利接近的与公民基本权利有关的公共服务项目,包括医疗卫生(或称公共卫生和基本医疗)、基本教育(义务教育)、社会救济、就业服务和养老保险。增强政府提供基本公共服务能力,就要进一步明确政府在公共服务领域的责任,弄清政府的根本职责,认真探求完成这一核心任务的主要路径。 完善施政理念, 增强提供基本公共 服务能力的主体责任 施政理念是政府提供基本公共服务的决定因素。我们的政府,本质上是向人民负责的服务型政府。服务型政府的基本职责,就是提供公共产品和服务,包括加强城乡公共设施建设,发展社会就业、社会保障服务和教育、科技、文化、卫生、体育等公共事业,发布信息等,为社会公众生活和参与社会经济、政治、文化、活动提供保障和创造条件。然而多年来,一些地方政府履行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的职能明显弱化,使得教育、科技、文化、医疗卫生、社会保障、环境保护等基本公共事业的发展严重滞后于经济发展。增强政府提供基本公共服务能力,必须找准自身职能定位:一是尽快完善施政理念,切实把政府的作用集中到公共领域上来,把政府的财政资源主要投向公共产品和公共服务领域,为社会提供系统性、制度性、公平性、可持续性的公共服务。二是进一步明确政府在公共服务领域的主体责任,切实负起制定公共服务的规划、政策和标准,提供医疗、教育、社会保障等最基本的公共服务,保障公共服务的财政支持,加强对公共服务的监管,健全公共服务体系等根本职责。三是逐步扩大公共服务覆盖面,在加快经济发展的基础上,着力保障和改善城乡所有民生,努力向全体人民提供学有所教、劳有所得、病有所医、老有所养、住有所居的基本服务。 优化社会政策, 增强提供基本公共 服务的制度保障 社会政策是政府提供公共服务的行为准则。社会政策体系健全,社会政策正确,才能保证政府向社会提供基本公共服务的良性运行和健康发展。实践证明,优化“公共政策”制定的方法和程序,比界定“公共利益”的标准和范围更为重要。因此,地方各级政府要坚持科学、民主、公平的决策原则,在实施公共服务之前,应首先通过一定方式和途径(如网络、媒体、座谈会、听证会、论证会等)征求和听取相应社会不同阶层民众的意见,让公共服务的“主人”自己来判定政府服务行为的正确性及其公平性,彻底改变政府意愿代替民众意志的主观臆断决策现象,确保政府对社会所提供的各种公共服务具有广泛而坚实的公民认同基础。同时,政府还要接受民众和媒体的监督,确保政府所制定的行为规范得以遵守,所制定的目标任务得以兑现。 调整财政支出重心, 增强提供基本 公共服务的物质基础 财政投入是政府提供基本公共服务的根本保证。当前我区在公共服务财政支持方面虽然做了很大努力,但部分市县公共服务依然存在着投入的增长速度相对落后于总体财政支出增长速度,发展的速度相对落后于整体经济增长速度,供给的数量和质量相对落后于公众现实需求等问题。其根本原因是公共财力支持不足,公共服务产品缺乏应有的物质基础。公共财政的“公共性”特征,决定了公共财政支出的重心目标是公共服务领域。这就需要各级政府采取切实措施,不断提高社会性公共服务的地位和作用,一方面应建立公共收入制度,逐步增加全社会的公共财政收入总额;另一方面应建立健全公共财政体制,调整和优化政府公共服务结构,重点增加社会性公共服务支出,逐步实现由生产投资型公共财政向公共服务型公共财政体制的转变,让更多的资金投入到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领域,向农村、基层和欠发达地区倾斜。同时要按照事权和财力相统一的原则,明确各级政府在承担公共服务方面的财政责任,使直接向广大农村提供公共服务的县乡两级政府职责真正落到实处。只有这样,才能逐步解决公共服务投入不足的问题,不断扩大公共财政的覆盖面,在全区范围内逐步实现基本公共服务全面、协调和可持续发展的目标。 创新服务和管理模式, 增强提供基本 公共服务的组织能力 服务和管理模式是政府提供基本公共服务的重要手段。对于我区来说,当前主要应从两方面去努力:一是着眼实际,建立和完善适应我区区情的公共服务模式。我区是后发展省区,社会保障和公共服务职能还处在逐步发展的阶段。因而公共服务不能完全照搬国外发达国家和国内发达地区高水平的公共服务模式,应从我区的基本区情出发,构建力所能及的公共服务模式。如社会性公共服务支出为主的公共服务支出模式,覆盖面广、水平适度、兼顾公平与效率的公共服务消费模式,科教优先、保障民生的公共服务增长模式,多元化、社会化的公共服务供给模式等。二是优化公共服务投入环境,健全政府与社会相协作的管理模式。政府应根据社会组织在公共服务中的角色定位,重塑政府与企业、基层自治组织和各种非政府组织在投入方面的合作互动关系。主要是履行职能,充分发挥政府对于提供公共服务的主导作用;规范行业公共服务标准,发挥社会组织对于提供公共服务的协助作用;优化政策税收,让公众在平等公正的基础上发挥公共服务的补充作用;培育市场投资主体,将某些公共物品的生产和供给完全交由企业机构经营,以减轻政府监管及财政方面的沉重负担,促进经营性社会公共服务的发展。 贯彻均等原则, 增强提供基本公共 服务的社会效应 均等公平是政府提供基本公共服务的价值取向。而评判价值取向的惟一标准是社会回应。十七大提出注重实现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是指政府利用公共权力或公共资源,为促进居民基本消费的平等化,以此来分担居民消费过程中的风险而进行的一系列公共行为,并关涉到解决区域间公共服务存在的差异。坚持这一理念对于我区尤为重要。目前我区基本公共服务还存在基本不均等的事实,如义务教育、卫生保健、社会保障体制等方面农村与城市相比差异较大。必须结合我区实际,全面贯彻均等原则,提高公共服务均等化能力。一是加快推进城乡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努力缩小由于城市化滞后而造成严重的城乡差别,打破长期的城乡分治而造成严重的城乡歧视,加大农村公共服务投入,逐步克服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带来的巨大困难。二是加快推进区域间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根据资源环境承载能力和发展基础,按照享受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的要求,加强薄弱环节投入,逐步形成桂东桂西良性互动、桂北桂南相互促进、全区范围公共服务差距趋向缩小的和谐发展新格局。三是推进各类人群之间基本公共服务的均等化。优先关注和解决困难群体的基本公共服务,提高困难群体分享经济增长成果的能力和机会,不断缩小困难群体与其他群体在整体经济社会发展进程中的阶段性差距。 重塑工作流程, 提高提供基本公共 服务的质量和效率 工作流程是政府提供基本公共服务的行为方式。为公众提供更加公正、快捷、充足、高质量的服务已经成为现今政府必须解决的重大课题,而改进服务方式和程序则是解决这个课题的重要环节。各级政府要以公民意愿为出发点,重塑政府各个公共服务的工作流程。一是尽快完成从审批型政府向服务型政府的转变,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进一步减少和规范行政审批事项。二是健全和完善重大公共服务问题的科学化、民主化、规范化决策程序,提高公共决策的公众参与度和有效性。三是通过建立电子政务平台,优化各级政府和部门的运作方式,提高服务水平和效率。四是将政务信息网投入实质性运转,加快开发各类信息处理系统和决策支持系统,提高行政效能。五是继续完善政务大厅、部门一站式服务体系,为公民提供更方便快捷的服务。六是加强公务员队伍“通才”素养和能力培养,增强正确履行政府职能的能力,努力提高公共服务和社会管理水平和能力。(作者系自治区人民政府主席办公室副研究员)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