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的十七大报告提出,要逐步提高居民收入在国民收入分配中的比重,提高劳动报酬在初次分配中的比重。这是深化收入分配体制改革、形成合理有序的收入分配格局、增加城乡居民收入的重大举措。 第一,提高劳动报酬在初次分配中的比重,不仅可以改变目前生产要素在按贡献参与分配中的价格机制扭曲,而且也能够让社会财富的创造者分享到更多的经济发展成果 在市场经济体制下,国民收入分配包括两个基本的层次:初次分配和再分配。初次分配主要是由市场价格形成的要素分配。劳动在生产中起着决定性的作用,在所有参与初次分配的诸要素中,劳动是决定性的因素。西方发达国家劳动收入份额变动呈现出的趋势表明,劳动收入在国民收入分配中的比重越来越大。据有关资料,西方国家国民收入中由物质资本所贡献的份额已从45%下降到25%,而劳动对国民收入的贡献从55%上升到75%,这是市场比较健全和各要素可以相互替代的情况下必然出现的结果。 提高劳动报酬在初次分配中的比重不仅重申了按劳分配的重要性,更为重要的是体现了如何让绝大多数人都能够在这样一个分配原则下分享到更多的改革发展成果。由于在当前我国的市场经济条件下,资本等其他要素的稀缺程度往往高于劳动力的稀缺程度,从而使得劳动力价格一直处于十分低下的水平,提高劳动力在初次分配中的比重,不仅可以改变目前这种生产要素在按贡献参与分配中的价格机制扭曲,而且也能够让社会财富的创造者分享到更多的经济发展成果。 第二,提高“两个比重”有利于正确理顺政府、企业和居民三者的分配关系 提高居民收入在国民收入分配中的比重,涉及到国民收入初次分配中居民收入、企业收入、政府收入三者的关系,合理调整这三者在国民收入中的分配比重关系,是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宏观经济管理的一项重要任务。国民收入分配的总原则,就是要正确处理好政府、企业、居民三者之间的利益关系,进行合理分配。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合理分配具有两层含义,一是收入分配有利于充分调动经济活动参与者的积极性,提高经济效率;二是收入分配相对公平,保证每个社会成员最基本的生活需要,保护合法收入,调节过高收入,取缔非法收入,防止收入差距过大。 改革开放以来,随着经济快速发展和经济体制改革不断深化,居民收入、企业收入和政府收入在国民收入中的比重发生了较大变化,有力地促进了经济发展和人民生活水平的提高。但从近几年,居民收入在国民收入中的比重呈持续下降的趋势,2002年为62.1%,2006年为57.1%,下降了5个百分点。与此同时,企业的收入比重从20%上升为21.5%,上升了1.5个百分点,政府收入比重从17.9%上升到21.4%,上升了3.5个百分点。在国民收入分配中,政府和企业所占比重持续提高,而居民收入所占比重明显偏低,劳动报酬在初次分配中的比重偏低。提高“两个比重”,有利于理顺政府、企业和居民三者的分配关系;有利于增加广大劳动者收入,维护劳动者权益;也有利于合理调整投资与消费关系,促进经济社会协调健康发展。 第三,提高“两个比重”,有助于转变经济发展方式 当前,我国经济的高速增长过度依赖投资需求和净出口的特点越来越明显,这是引发宏观经济失衡和结构矛盾的重要因素。科学发展观的提出,使我们更多地认识到提高居民消费对经济发展的重要性。居民收入比重下降,使拉动经济增长的需求结构也相应发生了较大变化。据统计,在同期三大需求对国民生产总值增长的贡献率中,消费的贡献率从43.6%下降到38.9%。这种变化趋势,影响了内需中消费与投资的合理结构以及内需与外需的合理结构。目前,我国最终消费率不仅低于世界平均水平,而且低于同等收入国家水平。理论和实践证明,过度依赖投资和净出口难以保证宏观均衡和稳定持续高速的经济增长。作为人口大国,巨大的潜在消费需求是拉动经济长期增长的优势条件。将潜在的消费需求转变成现实的有效需求,改变中国经济增长的总需求结构,促进经济增长由主要依靠投资、出口拉动向依靠消费、投资、出口协调拉动转变,需要通过不断提高城乡居民的收入水平,改善居民的收入预期,从而提高居民的消费倾向。 (作者周敏,系自治区党校经济学教研部副主任、副教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