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新闻网宾阳5月7日讯(通讯员林泉 白福山)知道他人经商有钱,便起歹念,绑架人质,勒索巨款。日前,广西宾阳县芦圩镇新城区卢通、新桥镇民范村肖捷、芦圩镇陆村麻沅(均为化名)涉嫌非法拘禁罪一案,宾阳县警方经侦查终结后,已移送检察机关审查起诉。 嫌疑人卢通、肖捷和麻沅(年龄分别为22岁、28岁和20岁)平时经常结伙上酒吧,进茶庄,逛迪吧。然而,由于没有经济来源,很快就“坐吃山空”。为了筹集吃喝玩乐的资金,三嫌疑人对熟人进行了一番“研究”“摸底”,认为在宾阳县商贸城做生意的熟人侯苹(化名)比较有钱,于是,密谋在他的身上弄一笔大钱。 2007年12月29日早上7时许,三名嫌疑人经“踩点”后,驾乘一辆面包车来到侯苹的儿子侯胜上学的必经之路——商贸城服装市场路口守株待兔。不久,当侯胜经过路口。三名嫌疑人立即上前,强行将侯胜拉进面包车内,并用事先准备好的头罩罩住头部,用透明胶布捆绑双脚,接着,由嫌疑人卢通开车,将侯胜拉到芦圩镇马村的一间房子里拘禁起来。而后,给侯苹打电话,要他拿几十万元来赎人。在侯苹手忙脚乱地筹钱的时候,当天下午3时30分许,三名嫌疑人又兵分两路,由麻沅在原地看守人质,卢通和肖捷则窜到新桥镇缸窑村附近的山脚下,打电话威胁侯苹将钱送到那里。但是,他们却又心存狐疑,怕警察尾随而来,迟迟不敢和赶来的侯苹见面。 就这样,三名嫌疑人躲躲闪闪地与侯苹保持联系。至当晚9时许,三名嫌疑人又改变策略,先将人质释放,而后继续不停不断地对侯苹进行威胁:“如果不给钱,就再次绑架人质!”侯苹无可奈何,被迫于12月31日下午,将8万元钱存入三名嫌疑人指定的银行账户。三名嫌疑人欣喜若狂,立即领取2万元钱,接着马上坐出租车赶往南宁市尽情潇洒,大肆挥霍。但是,好景不长。经公安机关的严密布控,当晚11时许,三名嫌疑人被抓获归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