针对珠海城镇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户数这些基础性数字的“浮出水面”,珠海市政府已经定下了解决的时间表,“对症下药”,拿出“组合拳”来解决低收入家庭的住房困难,从政策、资金、房源上予以保证。措施一:清理回收的公产房用作廉租房;措施二:加快建设廉租房;措施三:建廉租房专项管理资金(据《广州日报》报道2月14日报道)。 在笔者看来,珠海市的做法就是尽可能强化政府的“大房东”角色。据报道,去年以来,在市清理资产领导小组的领导下,珠海采取强有力的措施全面清理、回收市直机关事业单位住房资产,并移交给市住房办管理。清理回收政府所有的公产房用作廉租房。将对住房困难的最低收入家庭,由各级政府提供廉租房供其实物配租;对住房困难、家庭人均月收入介于最低生活保障线至保障线150%之间的低收入家庭,20%由各级政府提供廉租房,80%发放租赁住房补贴;对住房困难、家庭人均月收入介于最低生活保障线150%~250%之间的低收入家庭,由各级政府建设经济适用住房供其购买。 也就是说,只要家庭困难,政府就会根据困难程度提供不同类型的住房优惠或住房补偿,使所有的困难群众都能得到“住有所居”的保证。政府动用各种政策资源、经济资源,为群众提供源源不断的、公平稳定的“房源”。在政府的托底责任保障下,有政府在为群众尤其是困难群众撑腰壮胆,困难家庭的“住房危机”就能够顺利解决。因此,用“大房东”来称呼这样的政府作为是很合适的。 近日,建设部副部长姜伟新表示,将采取三大措施,在着力解决低收入家庭住房困难的同时,把帮助中等收入家庭解决住房问题作为一项重要任务,大胆探索如经济租用房等新途径。政府在迷离的房市,要具有跳出市场看房价的眼光,具有“公平住房”的信心和行政胆略,诚如珠海市,政府在廉租房、经济适用房等住房改革中积极作为,充当最大的房东,这无疑是具有积极借鉴意义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