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天府早报》9月16日报道,手术台上,病人痛苦不堪,手术台前,医生与药商讨价还价。这名患者为了治病,不得不多花近1万元。新疆奇台县人民医院骨科副主任张步江因受贿罪等罪名,不久前被终审判处有期徒刑12年。 奇闻!在手术台前,这医生第一位考虑的不是救死扶伤、治病救人,竟然是自己的腰包鼓瘪,“张步江开始把胸腰椎前路内固定器定价为8000元,转眼间又提高到14000元,眨眼工夫器械供货商喊出16000元的价格,张步江最后一锤定音,以17283元成交。”而病人,则成了“任人宰割的商品”,怪不得“看病贵”贵得让人心寒。 手术台前医生抬价“抬”出了什么?在我看来,对这个骨科副主任说医德医风,已是“对牛弹琴”,而“医疗器械手术台前成交”暴露的医疗器械市场的乱象,却值得人们警觉。 办案人员说,住院病人做手术时,由张步江联系医疗器械商贩,价格由他说了算。同样的器械,市场批发价为几百元,到了奇台县人民医院,少则7000元至8000元,多则4万元至5万元。 让人诧异的是:难道医院采购医疗器械不用集中采购或招标采购,无须实行医疗器械价格公示制度?就任凭黑心医生在手术台前讨价还价、想宰就宰?如此敛财,太明目张胆了吧?又是谁给他的胆量和勇气?诚然,目前我们对医疗器械的价格管理实行市场调节,由企业自主定价,但这并不意味着相关主管部门就可以撒手不管了。 进行必要的价格干预,严格实行医疗器械价格公示制度,明码实价,满足患者的知情权、选择权,从重打击商业贿赂等违法犯罪行为,医疗器械手术台前成交之类的乱象,才能得到有效遏制。 (吴杭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