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广西网3月13日电 2007年全国两会期间,王跃飞、马庆生等68名全国人大代表及10多名全国政协委员,分别向全国人大和全国政协提交建议和提案,请求国家将广西北部湾经济区列为国家经济开发区。
代表们提出了《关于要求把广西北部湾经济区列为国家经济开发区的建议》;委员们提出了《关于请求国家将广西北部湾经济区设立为北部湾经济区的提案》。全国政协委员汪纪戎3月9日在全国政协十届五次会议第二次全体会议上发言时也提出建议,加快北部湾的开放开发,积极推进泛北部湾经济合作。
王跃飞等68名代表、马庆生等10多名委员提出,以广西沿海的南宁、北海、钦州和防城港四市为主体组成的广西北部湾经济区,区位优势明显,资源优势突出,战略地位显著,发展潜力巨大。站在国家发展战略的高度,并从广西北部湾沿海地区特有区位优势出发,广西壮族自治区党委、政府决定,把这一区域作为开放开发的重点,统筹规划建设和加快发展,并与融入和推进泛北部湾经济合作结合起来。为此,广西壮族自治区党委、政府成立了广西北部湾经济区规划建设管理委员会。
代表、委员们认为,经过这些年的努力,广西北部湾沿海地区已具备加快发展的良好基础,将广西北部湾经济区列为国家经济开发区的条件和时机已经成熟。首先,广西北部湾沿海地区具备加快发展的基础;其次,广西已形成推进中国与东盟合作的平台;再次,全面加快北部湾经济区开放开发的时机已经成熟。
代表、委员们建议:建议国家加快把北部湾经济区建设成为国际大通道和区域性国际交通枢纽;把经济区建设成为区域性国际产业基地;推进区域金融改革创新,整合城市商业银行,组建北部湾发展银行,支持建立广西北部湾产业投资基金和创业风险投资基金,支持更多企业发行债券,支持经济区发行市政建设债券,探索组建泛北部湾区域合作银行联合体;支持建立和完善推进泛北部湾经济合作的平台与机制;支持赋予综合配套改革的相关政策。
广西代表团已将该建议以1号议案提交至全国人大。全国政协委员也将提案交至全国政协。
汪纪戎委员在大会发言时提出了4项建议:
——把北部湾开放开发和推进泛北部湾合作提升为国家行为,正式纳入国家战略,在中国与东盟建立自由贸易区的总体战略和规划中,成为中国-东盟“10+1”框架下新的次区域合作。
——从国家层面组织推动泛北部湾经济合作。在国家层面成立泛北部湾工作委员会或由国家有关部门与环北部湾各省(区)联合成立部省(区)工作组,将泛北部湾经济合作纳入中国与东盟国家共同制定和实施的合作计划。
——将北部湾(广西)经济区列为国家区域开放合作综合改革试验区,设立海关特殊监管区,在土地管理改革、财税扶持、保税物流、金融改革创新以及行政管理体制、环境保护体制、人才培养机制等方面,先行试验一些重大的改革措施。
——高度重视保护北部湾生态环境。国家有关部门和环北部湾的省、区、市应严格北部湾岸线资源的开发与管治,将岸线按主体功能划分为优先开发、重点开发、限制开发和禁止开发四类,并严格遵照实施。
据了解,全国政协十届五次会议开幕会上,全国政协主席贾庆林代表政协第十届全国委员会常务委员会作工作报告,对2007年工作进行部署时提出:“以加快北部湾经济区开发与建设、推动北部湾区域经济合作与发展为议题,召开专题协商会。”近日,广西有关部门将与全国政协就专题协商大会到广西调研事宜进行商讨。(人民网/李红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