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新闻网-广西日报 任言 王小霞 唐艳 泛北部湾经济合作(以下简称“泛北”合作)是继泛珠三角合作(以下简称“泛珠”合作)之后的新的区域经济合作构想,范围包括大部分东盟国家和我国多个沿海省区的区域经济合作形式,其积极意义在于丰富了中国-东盟自由贸易区的内涵,为我国经济发展提供了一个新的增长极。 最近,我们采访了广西财经学院教授周英虎,请他谈谈“泛北”合作与“泛珠”合作的关系。 “泛珠”合作是在一国内的地区间的合作,“泛北”合作则是多国之间的合作。相对于“泛珠”合作而言,“泛北”合作具有更广阔的经济前景,同时其协调性的难度更大。在合作的范围上,“泛珠”合作仅限于我国国内东南沿海、华南中南部和西部的广西、四川等省区,而“泛北”合作的范围则大得多,不仅包括了我国东南沿海、华南的部分省区,而且涵盖了环南海的东盟国家,因此其合作的领域不仅更宽广,而且合作的方式和方法更加多种多样,合作的难度更大。 “泛北”合作的基本目标,就是建立适应社会经济发展需要的区域基础设施网络和公平开放的区域市场体系,构建优势互补的区域经济和产业分工及协作机制,提高打造“泛北”区域整体国际竞争力和影响力,形成互动、协调发展和共同繁荣的新格局。然而,作为地区之间整合资源,优势互补,共同发展的区域经济合作形式,泛北部湾经济合作与泛珠三角合作一样面临着市场经济的大挑战,即必须完全站在市场经济的角度来考虑合作的内涵和运行机制,需要不断地深化体制改革和制度创新。因此,借鉴“泛珠”合作的一些优势,对于“泛北”合作的健康发展十分必要。 例如,在物流方面。“泛珠”合作属于以国内物流为主体的经济合作类型,“泛北”合作则属于以国际物流为主体的经济合作类型,后者由于受不同国家体制和税收、金融、贸易等经济政策方面的制约,其物流统一市场机制的建立和运转将比单一的国内市场要困难得多。而统一的物流市场的形成,物流流向和物流目的地的选择不是单靠区域优势所能决定的,而是要依赖于经济和社会的综合实力。从这个意义上讲,目前和今后一个相当长的时期内,“泛北”合作的发展应以“泛珠”的物流量来扩大本区域的物流规模,提高自己的物流水平。 又如,在产业转移与环境承载能力方面。产业合作是区域合作的基础,同样是“泛北”合作的基础。如果说承接东部产业转移是“泛北”合作一个非常重要的问题,那么,对于广西来说,如何接纳“泛珠”合作中的产业转移,并与广西的比较资源优势结合起来实现产业的结构调整,继而扩大再生产的规模,完成与东部的合作发展,值得认真加以研究。在接纳东部(包括国外以及其他一些地区)转移产业的过程中,有相当部分产业并非是技术先进或具有资源可支撑的项目,甚至有些产业对于环境的负面影响不容忽视。即便接纳的产业属于先进或相对先进或具有资源可支撑的对环境没有负面影响的项目,还有一个环境承载能力大小和长远性的问题,因为环境的承载能力不是无限而是有限的。如何使产业转移和环境承载能力实现最佳结合,保证经济发展的良性循环,同样是摆在“泛北”合作中的一个难题。 再如,合作机制方面。“泛北”合作与“泛珠”合作一样,都是建立在自主自愿基础之上的区域经济发展构想,这种构想使得已经达成的每一项协议的执行具有了一定的保障,也使得个体对外部利润内部化后分配的公平性予以了认可,但同时也意味着个体行为随意性的增加,行为制衡性的减弱。为此,需要一个强有力的监督机制对其进行有效的监控。但是由于泛北部湾经济合作是一个跨地区、跨国界的合作,不仅范围宽、规模大、涉及领域广,而且合作内容多,由此带来的高成本很容易使监督机制流于形式。至于资源整合中的利益分配问题也要有相应的机制来保证。“泛北”合作与“泛珠”合作一样,都是一种特定区域内不同利益主体单位(包括国内主体单位和国外各成员国主体单位)的合作,尽管合作体内不乏存在某些资源丰富的主体,但是就区域整体和长期而言,该区域的资源不是丰富而是稀缺的。在资源稀缺条件约束下,如何使区域内各主体在利益分配中实现公平和公正,减少和避免冲突,并不是一件容易的事。这些都需要加强与“泛珠”等区域的联合,建立国内合作机制,以提高国内的综合竞争能力,以此为基础再与东盟相关国家进行联合建立“泛北”合作的机制。 “泛北”合作作为一种新构想新举措,要想真正成为切实可行的发展战略构想,还有一些其他亟待解决的问题,诸如泛北部湾经济合作的科学界定、广西北部湾经济区建设规划立足点的选择等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