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圣诞节对中西餐厅来说,不谛是一块丰硕的肥肉。
星辰在线12月25日消息(记者林之乐 王宏)昨晚是外国人的平安夜,星城“火树银花不夜天”,马路上车流如织,步行街上更是接踵摩肩,一些餐饮店门庭若市,消费“洋节”的热闹场景也牵引着记者的心情。昨日,记者前往市内部分中西餐厅调查,发现部分餐厅在推行 “霸王条款”,强制顾客消费。
三家餐厅“霸王”待客
昨日中午,另一路记者来到晚报大道的伊豆咖啡中西餐厅,也遭遇了“霸王条款”。 “今天只能点圣诞套餐。”记者一行三人落座后,服务员就推荐了3款圣诞套餐。这几款以牛扒和火鸡为主的圣诞套餐价格奇贵,华而不实。当记者要求改选普通的煲仔饭时,当即遭到了服务员的拒绝。她表示,因为圣诞节前后客源多,在这两天时间里,来该餐厅的顾客只能消费规定的套餐。记者随即出示了”伊豆咖啡”的消费卡,表明是这里的常客,并认为这纯粹是一种强制性的消费,将向”消协”投诉。见到如此“强硬”的顾客,服务员马上改变口气,答应可以按顾客的要求提供套餐。两分钟后,另一名服务员再次来到餐桌前,“坚决”地表示只能提供圣诞套餐。记者一行只得离开“伊豆咖啡”另寻他店。
昨晚,记者走进侯家塘附近的金牛角王中西餐厅,一楼大厅内宾客满座。“导食”小姐热情把顾客引到二楼的书吧内,临墙的书柜上摆满各类书籍。服务员”及时”把记者三人安排到一张餐桌前,开始询问“需要哪种套餐”。她接着递过制作精美的圣诞菜单,价格最高的一种套餐是388元,最便宜的也高达248元。“可不可以自由点菜?”记者看到菜单背面有各款式的炒菜、蒸菜,便要求自选两个炒菜。服务员果断拒绝了顾客的这一“自选动作”。
设在黄兴中路王府井七楼的爵士厨房餐厅,也同样取消了其他的菜单,乐此不疲地推行着“规定动作”的圣诞套餐。昨日,记者还来到晚报大道、芙蓉中路的另外三家中西餐厅调查。这些餐厅的服务员均表示,因为圣诞节的缘故,“消费以圣诞套餐为主,如果要点其他种类也行,但品种不如平常丰富。”
“霸王条款”横行到几时
省社科院院长助理、社会学家方向新教授认为,随着经济的不断全球化,世界已处在同一地球村,异国他乡的节日传到中国得到认可,这是正常现象。过圣诞节,商家千方百计抓商机,迎合了部分消费者尤其是年轻人的心理。但是,商家在促销中也应遵守法律法规,更不能在市场竞争中追求”短视”行为。
湖南一星律师事务所叶翔锋律师认为,这些餐饮店的行为是典型的“霸王条款”现象,法律上的术语称为“格式合同中的不合理条款”,明显违反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十条规定的公平交易原则。顾客进入餐厅根据菜单项目点菜,享受消费选择权和物价知情权。邀约合同的一方不能以自己的独立意志,在合同中作出对己方有利而对相对方不利的强制性规定。叶律师表示,霸王条款严重损害邀约相对方的利益。
天心区消费者协会有关负责人何国政表示,既然商家的菜单有多项“自选项目”,就是向顾客发出了邀约,应当满足顾客的合法要求。如同乘坐的士,司机不能拒载乘客一样。否则,就是违法行为。他表示,“霸王条款”现象要靠有关部门的强力管理和正确引导,严惩典型的“霸王条款”;要靠企业管理层素质的提高,真正以顾客为本和讲诚信,这样的违法现象才可能逐渐减少直到消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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