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新闻网-南国早报平南讯(邓盛龙)近期,平南县民政部门改变了对五保户的供养方式,由以往的现金供养改为实物供养。然而,五保户们去领取生活物品时,却被负责运送生活物品的村委会收取了0.5~10元不等的“运送费”。此举引起了五保户的不满。 8月11日上午,记者来到平南县六陈镇。说起被收“运送费”的事,该镇登塘村五保户卢某告诉记者,7月30日,他按照惯例到村委会领取50元/月的供养金时,村干部递给他的却是一袋15公斤的大米和一瓶1.5公斤的花生油,并让他交了0.5元的“运送费”,且未开具任何收据。他还被告知,从7月份开始,以后该县对五保户都采取实物供养方式,每人每月发给15公斤大米、1.5公斤花生油。该镇新贵村五保户赵某也为运送费的事气恼,因为他被收取了10元钱的“运送费”,是从6月份的供养金中扣的。赵某说,村委会要他们这些没有劳动能力的五保户交“运送费”,让人感觉就是“被宰了”。 “我们拣了个大麻烦。”说起“运送费”的事情,新贵村村委支书甘世光也有一肚子的委屈。他说,把这些供养物品从镇政府运到村委办公室来,需要两辆农用车,运输费、装卸费约需90元。因为村里没有什么经费,无奈之下,只好从五保户的供养金中暂时扣出10元钱来垫上。他认为,民政部门只管筹备物品,对怎么把物品送到五保户手中却没有准备相应的经费,才导致了这样的事情发生。据他介绍,该县其他乡镇也有类似的事情发生。 对此,平南县民政局救济救灾股负责人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之所以改变供养方式,是因为少数享受“五保”的人,在领到供养金后,参与赌博或买“六合彩”。以前就时有五保人员领到钱后,第二天便因输光供养金而跑到民政部门要钱的现象。为了禁止这部分五保人员参赌,净化社会风气,他们才采取实物供养的方式。他指出,五保人员供养金属于国家专项用款,村委会扣留供养金当运送费已属违规,他们将督促村委会如数归还。同时,尽快与财政部门协商,解决供养物品运送费用的问题。 |